誰可以申請長照2.0服務?

 

 

 65歲以上獨居老人:

   65歲以上獨居、下肢活動緩慢無力。

 

 失能者:

失去生活自理能力,如行動不便、需要協助餵食、如廁、沐浴、行走和穿脫衣物等的65歲以上老人。

55歲以上原住民、不分年齡的身心障礙者(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的失能者)。

 

 50歲以上失智者:

   表達能力降低、記憶力下降、睡眠障礙、產生幻覺等或確診為失智症。

 

若有以上情形,可透過手機(市話)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或向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喔!



誰可以申請長照2.0服務,照顧及專業服務,交通接送服務,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,喘息服務

 

#以上出處來自於衛福部長照專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