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5歲以上獨居、下肢活動緩慢無力。
失去生活自理能力,如行動不便、需要協助餵食、如廁、沐浴、行走和穿脫衣物等的65歲以上老人。
55歲以上原住民、不分年齡的身心障礙者(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的失能者)。
表達能力降低、記憶力下降、睡眠障礙、產生幻覺等或確診為失智症。
若有以上情形,可透過手機(市話)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或向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喔!
#以上出處來自於衛福部長照專區